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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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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3作者: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热情,经学校批准,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资助0.6万元/项。

2、一般项目,资助0.4万元/项。

3、委托项目,资助0.6万元/项。


二、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1、课题完成时限:所有课题从立项之日起原则上1年内完成,重点项目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成果形式:结题时需提交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学术论文以及相关标志性成果。公开发表的成果,均需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项目编号)”字样,未注明的结项时不予认定。

3、成果要求:重点项目结项需1篇公开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或学校签批的研究报告1份。一般项目结项需1篇以上公开发表的专业期刊论文,或学校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委托项目结项按重点项目结项要求处理。

4、课题指南见附件4。


三、申请人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为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委托项目原则上由中德啤酒学院负责人和学校党委组织宣传部负责人牵头开展(成员需包含分管校领导、二级学院班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需先提交开题报告,开题合格后,方可正式立项。

2、每名教师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作为团队成员参与课题时,共计不超过2项。每个课题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校企联合申报。


四、其他事项

1、课题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5月18日。

2、申请人须认真细致填写《申请书》(附件2)和《论证活页》(附件3),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违背科研诚信规定。

3、出现下列情况时,取消课题申请资格;若课题已立项的,予以撤销。

(1)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2)已立项课题被上级撤销作废的,或各类纵向横向课题主持人无故放弃结项;

(3)校级课题没有按期结项的。

4、申请˙评审书中涉及签名盖章的部分需扫描后插入电子版,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5、咨询联系人:尹燕 龚静 027-87156381 

 


附件1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申请办法

附件2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课题指南

附件5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课题开题报告书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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