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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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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11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 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 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 工作会议精神,依照《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课题)申报办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作如下要求。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仅限于申报一般课题,学校无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名额。

2、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 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3、每项课题限报1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 意并签名。课题主持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4、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 加2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应用技术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二、 申报名额

1、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总计共有10 个申报名额,每个院系部都具有1个课题申报名额,该名额原则上由 本院系部确定。余下2个名额原则上由教务、质量、科研、人事等行政处室协商确定。

2、课题主持人需填写《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申报表》, 经所在院系部、处室管理部门和学校签署意见后,7月5日交学校科研处归档备案。

三、 申报和评审办法

1、课题主持人取得申报资质后,根据账号和密码上网申报。本年度课题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网址为“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2、教育厅按照资格审查、学科组网上盲评、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

四、截止时间

课题主持人相关纸质材料2份(含活页)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稿 (PDF 扫瞄件)统一报送科研处,集中受理时间为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石牌岭东二路五号 邮编:430070

电话:027-87156391(院办) 027-87866040(招办) 027-87156329(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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